法律法规
学生档案接收转递制度
一、档案接收
1. 研究生新生档案,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辅导员负责收集。每年9月份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直接与各学院交接。
2. 本科生新生档案,由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负责收集,每年11月份学生档案室与各学院交接。
 
二、档案转递(调档)
分集中发档和平时发档
1. 集中发档:每届毕业生派遣完,各院派人到档案馆集中发档。分为装、转两个程序。装封由各院负责;转递由档案馆负责。
2. 平时发档:由学生档案室工作人员完成,发档时必须有调档函或就业通知书,按调档函或就业通知书上所标地址和单位以机要形式发出,不得邮寄或自带。
 
三、档案转递查询
转出的档案一个月未收到者,可通过档案馆主页查询,也可通过“机要员”查询,或本人持“校档案馆介绍信”和“机要投递单”到机要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