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8届“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发档信息的通知
2018-05-21

各学院(部、所、中心)相关辅导员及全体应届毕业生:
  毕业季已经来临。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的第一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及第二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规定,今后各届毕业生个人档案一律在7月中旬前统一同步转递。
  为了保证毕业生个人档案投递快速、准确无误,避免个人档案延期和丢失情况发生,实行“由辅导员通知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登陆档案馆主页‘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详细填写发档信息→毕业生辅导员集中审核→提交档案馆人事部”的填报流程,档案馆将以此信息集中寄发应届毕业生个人档案。
  请相关辅导员通知应届毕业生提前与用人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好接收档案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接收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准确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详细填报系统中的各项空缺信息,以确保毕业生个人档案安全准确投递。若因学生个人填报发档信息不准确,而造成转递过程中丢失档案情况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一、发档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表格中的空缺项均为学生必填项。
  1.已就业的毕业生:(1)若就业单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档案直接发往就业单位;(2)若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但档案在相关人才机构代理,档案直接发往该人才机构;(3)若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管理权限,还无相关人才机构代理档案,即单位不要档案的,档案发往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
  2.未就业的毕业生:(1)未就业的本科免费师范生档案,一律发回“生源省教育厅”,具体接收档案地址、部门、接收人及电话信息,由学生本人联系收档单位确定;(2)未签工作(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档案,发回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须毕业生提前与对方联系,确认接收地址等信息;(3)未就业的少民计划研究生,发档单位一律填写“原籍教育厅民族教育处”。(4)长春生源未就业或签约单位是长春,但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放在长春市人才市场。地址填写: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29号毕业服务中心0431-8878153130061。
  3.考研已被录取的毕业生:(1)考入外校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发往录取单位;(2)考取东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档案,发往bet365大陆网站,地址:bet365大陆网站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学生档案室 85099149 130024 。(3)延期毕业生和直博本校的研究生,只须核对信息是否准确,不需要填写发档地址。
  4.外单位在职攻读研究生:档案一律发回所在单位人事处(或人事科);
  5.我校教职工:(1)我校在职攻读的毕业生档案, 单位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单位”;(2)应届毕业留我校(包括附校)工作的毕业生档案,单位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单位”。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85099202 130024
  6.需要自带档案的毕业生: 必须携带用人单位“同意自带档案”字样的调档函方可办理。但必须在档案转递系统中详细填报档案去向等信息,在EMS位置填写“自带”字样。
  二、“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开放
  登陆网址:http://dagzd.nenu.edu.cn/xz/
  填报时间:5月18日16:00点-6月20日24:00点。
  操作指南:使用“学号+密码”登陆之后,点击“操作”下方的“点击修改”进行信息完善。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提交。
  三、档案转递形式
  毕业生档案统一由EMS特快专递转发。集中转递时间:7月中旬之前。档案馆将按照“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中的毕业生本人所登记的接收档案地址等信息,及时邮寄毕业生档案。
  特快专递转发档案约3—5天。 学生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及时与收档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档案。如未收到,请及时到档案馆网站“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查询(注:此网址与档案馆主页原有的“档案转递系统”不同)。
  档案馆已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东师档案”,希望辅导员及研究生扫描二维码加以关注。今后所有档案转发工作信息,全部由微信服务平台发布,并且在微信平台上解答辅导员及学生档案的相关问题。此外,应届毕业生集中合档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葛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5099149      

档案馆
2018年5月18日